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公号发文称望京SOHO风水差 法院:道歉并赔2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央视网-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说望京SOHO风水差被判赔20万

  因在发布的文章中套用风水迷信“解读”望京SOHO的布局设计,微信公众号“S神棍局S”注册运营方珠海市神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棍网络公司)被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京搜候公司)诉至法院。4月10日上午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上述文章构成名誉侵权,判定神棍网络公司向望京搜候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望京SOHO称

  侮辱诽谤造成不利影响

  望京搜候公司诉称,2018年11月10日,神棍网络公司在其注册的“S神棍局S”微信号发布了名为《北京望京SOHO风水大局,互联网“滑铁卢”》的文章。文中使用“最奇葩”、“猪腰子”等侮辱性词汇来描述望京搜候公司开发的望京SOHO项目,称其“有一个非常邪门的头衔——互联网滑铁卢”,并使用封建迷信理论直指望京SOHO出现煞气、不聚气等。同时,文章还称望京SOHO的布局和设计仅适合初期发展企业,一旦到了需要稳定的中后期定会遭遇挫败,建议发展正猛的客户尽早搬离。此外,文章在插图中还擅自使用了望京搜候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石屹的肖像。截止删除之日,该文章阅读量已突破10万+。

  望京搜候公司称,望京SOHO项目物业全年租金近4.5亿元。神棍网络公司的上述侵权文章针对望京SOHO进行恶意侮辱、诽谤,对望京搜候公司的租赁运营业务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且神棍网络公司通过上述侵权违法行为扩大了自身知名度,获取了非法利益。为此,望京搜候公司将神棍网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在凤凰科技网、《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全国性报纸上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望京搜候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被告辩称

  是对建筑布局表示赞扬与钦佩

  神棍网络公司辩称:“S神棍局S”确系其注册成立,上述文章也由其发布。看到望京搜候公司的声明后,其立即删除了涉案文章,并通知转载第三方进行删除。神棍网络公司表示没有侮辱诽谤的故意,文章中陈述的“滑铁卢”“猪腰子”只是文章的一种表述,不是侮辱。

  法院同时查明,神棍网络公司曾于2018年12月7日出具《致歉声明》,称其发布的该篇文章因表述不当,列举了风水学中诸多“不好”的煞气,对在望京SOHO办公的公司进行了“片面的分析、武断的结论”,导致部分读者片面解读,使望京搜候公司的声誉受到不良影响,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潘石屹照片亦侵犯了潘石屹肖像权,对此表示歉意。此外,《致歉声明》还称神棍网络公司已删除上述文章,并要求转载该文章的第三方媒体进行删除,并表示文章运用了先抑后扬的写作手法,实则是对望京SOHO设计者另辟蹊径的建筑布局表示赞扬与钦佩。

  庭审中,《北京望京SOHO 风水大局,互联网“滑铁卢”?》一文作者、任职于神棍网络公司的阮某(笔名为禽暴、屹泉)表示,其去年到望京SOHO观察后进行了艺术创作,文章的本意并非恶意诽谤望京SOHO,并称“神棍网络公司的初衷是传递正能量的传统文化”。

  法院判决

  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望京SOHO风水大局,互联网“滑铁卢”?》一文中存在“互联网滑铁卢”“惨淡经营”“风水大忌”等表述,并引用“煞气”“聚气”等对望京SOHO的建筑格局、外形设计等进行分析。同时,文章还称望京SOHO“无论是建筑的选址,造型,都是不好的风水布局”。为了缓解这股路煞,竟足足做了三层防护等,上述文章阅读量为10万+,被点赞3164次。为对上述文章进行公证,望京搜候公司花费了公证费1440元。

  法院认为,此文的标题、语句及结论,均会使人对望京SOHO项目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评价。同时,文章引用陌陌、熊猫TV、小蓝单车等少数公司的事例论证文章观点,欠缺全面分析,神棍网络公司出具的《致歉声明》亦表明其对在望京SOHO办公的公司进行了片面分析、武断结论,故文章的逻辑、结论会给读者产生误导。结合该文章阅读量及点赞数,以及转载后引发其他自媒体对望京SOHO项目、风水等话题的讨论,足以认定文章导致了望京搜候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

  法院同时指出,上述文章的片面分析和武断结论,以及多处具有贬损之意的词句,均可说明神棍网络公司具有侮辱、诽谤望京搜候公司名誉的情节。

  综上,法院认定神棍网络公司发表的涉案文章构成对望京搜候公司的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神棍网络公司连续三天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望京搜候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望京搜候公司公证费1440元及经济损失20万元。文/本报记者 温婧 赵加琪

中国法制网摘编 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